首页  县委领导  领导讲话  秘书工作  保密工作  后勤服务  室风规范  大事略记  专题专栏  工作剪影 
站内搜索:
 
  调查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调查研究 > 正文
 
?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全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2016-05-30 10:05  

马 先 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指引和思想武器。依法治县是依法治国在县级行政区域的具体实践,是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县级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置身主战场,充当主力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历史进程中,担负着重要的政治责任。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发挥人大在依法治县中的重要作用谈几点肤浅认识。

一、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强化普法宣传是基础

人大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注重发挥好带头、推进、监督、支持四个方面的作用,切实履行好应尽的职责。

一是发挥好带头作用。要带头学习宣传实施宪法、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一系列理论方针政策、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是发挥好推进作用。各级人大都就普法工作做过决议,保证决议的落实,推进普法的深入,是各级人大的重要职责。要利用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人大履职的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宪法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三是发挥好监督作用。要建立和完善普法决议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机制,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法制宣传月、法制文化下乡等活动,推进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让法治意识、法治精神、法治信仰深入人心。

四是发挥好支持作用。要把监督寓于支持之中,监督并支持各镇(办)、各部门单位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基层普法工作,督促和帮助解决普法人员、教材、经费、设施等方面的困难,为普法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二、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行使法定职权是关键

在依法治县中,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人民的利益。

一是依法行使决定权,充分发挥决策推动作用。要坚持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三者的有机统一,通过抓住全县战略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围绕全县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促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要加快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建设,加强对政府重大决策过程的监督,促进政府健全决策规则程序、合法性审查、听证公示等制度,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运行有序,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加强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让人大决议“落地有声”,保证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顺利实施,保证人民意愿充分实现,维护人大决议决定的法律强制力。要积极协助上级人大开展立法调研,推动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制定出实用、管用的法律法规,制定出符合人民群众利益、让人民群众拥护的法律法规。

二是依法行使监督权,充分发挥监督支持作用。要围绕县委确定的中心任务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精选监督议题,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要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该支持的要全力支持,该督促改进的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以监督和支持的有机结合,形成推动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强大合力。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突出抓好调查研究,深入查找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突出抓好执法检查报告,使之言之有物、言之有据、言之有理;突出抓好跟踪督办,推动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正确实施,确保经济社会沿着法治的轨道健康发展。要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机制,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坚决纠正和依法撤销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要切实加强涉法涉诉信访件的交办和督办工作,引导人民群众以合法、理性的维权渠道表达对“一府两院”的利益诉求,推动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依法行使任免权,充分发挥组织保障作用。要提高对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的认识,坚持把德、能、勤、绩、廉样样过关的好干部通过法定程序选拔到“一府两院”任职,让群众公认、德才兼备的干部带领群众共同推进依法治县。要完善和改进干部任免程序制度,进一步规范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履职报告、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表态发言、向宪法宣誓、发布公告等程序,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提高其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要加强受任后干部的监督,通过对口联系、听取“一府两院”专题报告、视察调研活动的开展、述职评议、听取党的组织部门对干部的考核意见等形式进行任被后监督,促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司法,树立民主法治观念、群众观念和对权力负责的观念,踏踏实实干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加强自身建设是保障

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发挥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素质。

一是牢牢把握正确方向。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党的有关决议和决定,努力使党的意图和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并通过人大监督国家机关的执法活动来保障依法治县目标的实施。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监督,做到人大和党委共识同步,确保人大监督和党的中心工作相一致。对重大事项进行监督需要处置某些问题时,要事先取得党委的领导和支持,监督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请示党委帮助解决。

二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代表依法履职、联系群众、开展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使每一位人大代表都成为依法治国的实践者、宣传者和带动者。要认真做好代表小组建设,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等工作,坚持和完善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行之有效的制度;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认真探索切实可行的途径和方法,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要积极协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服务,切实提高代表的依法履职能力,使代表能够更好地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履职尽责。

三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将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坚持联系群众、贴近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增强调研的计划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形成制度化,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开展调研,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盼,了解法治建设的进程和法治实践中的问题,做到耳聪目明、心中有数,提出具有针对性、可行性、指导性的意见,使监督检查等工作更加符合实际、符合客观规律、符合人民意愿。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途径。

总之,人大工作的每一个方面都和依法治县有着直接的关系,人大在促进法治建设中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我们一定要树立大有作为意识,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实施、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治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共同推进,努力做法治建设的维护者、实践者、推动者,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系山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主办:bet 0914-8322847   承办:山阳县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14-8381164
陕ICP备05005908号-1   邮箱:syxzf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