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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16-08-31 17:06  

为全面提升全县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力,真抓实干,迎难而上,持续加力,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县委决定在全县开展“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娄勤俭书记在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陈俊书记在全市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专项整治视频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围绕脱贫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脱贫”的总体思路,着力整治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浮躁、虚假、懒惰、扯皮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各级党委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实,各级纪委抓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的问题,着力解决机关干部中存在的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基础薄弱、班子软弱涣散的问题,着力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战斗力、执行力,着力提高脱贫攻坚突出问题的解决率、群众满意率。

二、整治内容

在以治庸促为、治懒促效、治散促严、治浮促实、治软促硬、治奢促廉的“六治六促”为主要内容的全县干部纪律作风再教育再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整治党员干部作风中的“四种病”:

(一)浮躁病。有的面对困难和问题,心浮气躁,心神不定,精力不集中;有的下基层调研走马观花,坐在车上转、隔着玻璃看,蜻蜓点水、指手画脚;有的谋官不谋事,一个岗位还没有坐稳,就急于谋取另一个岗位,导致工作一事无成;有的执行制度和纪律定力不够,耐力不足,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的不能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把心思用在“拉天线”、打招呼上,心态失衡,传播小道消息,心里不平,捏造事实乱造谣,干扰正常换届;有的不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钻研本职业务,一问三不知,能力素质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有的搞扶贫花拳绣腿,工作抓而不紧,措施不实,看似花团锦簇,其实一团糟;有的用运动式、跟风式的办法对待党建和脱贫攻坚工作,根本没有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二)虚假病。有的党委和纪委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认识不深、落实不力,执行制度和纪律定力不足,用人情代替法纪;有的干部公私不分,用公物干私活,借公名办私事;有的干部把中央“八项规定”喊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但没有真正入脑入心、落实到行动上;有的抓工作只重形式,不讲实效,基层党建脱离工作实际,“学”“做”两张皮,相互脱节;有的党建和脱贫措施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给领导留不下印象的事不做,形不成多大影响的事不做,只务虚功、不出实招;有的报表数字“假大空”、台账内容不真实,经不起深究和细问;有的检查泛滥,只看“脸面”、不看“脚面”,只看成绩、不找问题,镇村疲于应付;有的驻村工作队“轮流上岗”,对上应付对下交差,问题成堆无人解决;有的帮扶干部吃住在村、忘情山水,把驻村当做休闲娱乐;有的驻村干部数字造假,相关报表、工作台账闭门造车、胡编乱造;有的喜欢做表面文章,热衷于栽牌子、喊口号,作战室、作战图搞得高端大气,但脱贫实效不尽人意;有的党组织党建主体责任落得不实,书记只领导不担责,工作看似有人管,实则没人抓;有的领导机关抓党建存在“灯下黑”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抓党建促脱贫带头不够,深入镇办村组户指导不经常。

(三)懒惰病。有的工作热情不高、决心不大、劲头不足,缺乏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精气神;有的懒于干事,不推不动,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甚至只当和尚不撞钟;有的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对岗位职责、任务要求不清楚,深入基层摆样子,联系群众走过场;有的不思进取、不求上进,被动应付的多,主动干事的少,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有的干部拿从严管理作挡箭牌,向上争取不积极、不主动,该跑的项目不跑,该干的工作不干,等靠思想严重;有的以年龄偏大为借口,工作热情减弱、标准降低、放松要求,不愿干重活、抓难事;有的“三苦”精神减退,贪图享受,不愿沉下身子做艰苦细致的工作;有的自律意识不强,不假而走、逾假不归时有发生,甚至借口跑项目、出公差为个人办私事;有的领导看文件只看标题、不看内容,甚至标题都不看,对上级工作部署,不学习、不领会、不重视;有的村级组织“三力”作用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甚至出现了村级活动场所冷冷清清,而庙宇道观热闹非凡的不正常现象;有的单位干部包抓贫困户至今未上门,不深入村组户了解情况,弄不清情况,不知道怎么扶。

(四)扯皮病。有的遇到困难绕道走,碰到矛盾往上交,没有攻坚克难、动真碰硬的魄力;有的面对歪风缺乏正气,凡事以利益为前提,有利就争、无利就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有的镇村和帮扶部门脱贫攻坚责任不清、职责不明,相互依赖、等靠观望;有的部门之间信息不畅、配合不力,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基层单位无所适从;有的部门怕负责任、怕担风险,落实政策推三阻四、推诿扯皮,严重影响脱贫攻坚的工作效果;有的单位扶贫资金投放配合协作不力,程序繁琐,不能及时解决群众发展所需。

三、整治措施

这次专项整治从现在开始,一直持续到全县脱贫。由县委统一部署,县直部门单位、镇(办)和村(社区)具体组织实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是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建立“党组织书记总体抓、班子成员分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夯实县镇村三级书记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县委书记要抓好脱贫攻坚规划布局、整合资源、督导问责,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把力量摆布在贫困村退出上,抓好县域脱贫攻坚各类规划落地以及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制定好脱贫时间表、路线图;镇党委书记要抓好脱贫攻坚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培树典型,切实履行好直接领导责任,把心思用在村贫困户脱贫上,抓好群众思想发动、脱贫措施落实、特色产业发展、村级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村(社区)支部书记要抓好脱贫攻坚精准施策、帮带引领、富民强村,当好一线脱贫“指挥长”和“战斗员”,把重心放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上,逐户逐人落实脱贫措施,培育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十百千”工程挂职副书记把专项整治作为主要职责,协助书记抓好督促检查和整改提高。镇(办)党委是抓好专项整治的关键,要明确目标任务,抓准问题症结,细化工作措施,推动脱贫攻坚见到实效。县直部门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作用,既要抓好本部门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又要抓好包抓联系村的脱贫攻坚和党建工作,推进整体工作上水平。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督查的频度和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强化执纪问责,倒逼作风转变、工作落实。

(二)领导带头示范

这次开展的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专项整治活动,是面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开展的又一次专项整治活动,与在全县副科级以上“关键少数”中开展的纪律作风再教育再整治活动同步进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严守纪律,不触“高压线”,预防在先,筑牢“警戒线”,不忘初心,种好“责任田”,不仅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支部开展的组织生活,抓好个人作风转变、工作落实,还要抓好所在单位、分管部门、所包镇村的党建、脱贫工作开展和干部作风整治,县级领导每年至少抓一个反面典型,培树一个以上的正面典型。建立县级领导包抓贫困村党建脱贫责任制,县委、县政府所有班子成员和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每人带头包抓1个贫困程度深、脱贫任务重的村,并将其作为党建联系点,确保按期实现脱贫,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组织建设七项重点工作、“四位一体”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五个五”党建、“33456”党建工程落地生根;其他县级领导按照抓样板、树典型的要求分别包抓1个党建后进贫困村;县直部门和镇(办)主要领导要尽职尽责抓好所在单位联系村的脱贫攻坚工作。通过领导带头示范,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促检查

县委成立联合督查考核组,实行“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工作“一月一检查,一季一评比”制度,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成绩清单”,逐月开展检查,逐季度考核评比,将排名情况公开通报,对处于先进位次的镇(办)和县直部门颁发“流动红旗”,对处于末位的实施“黄牌警告”。要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现场纠正、媒体曝光、全县通报、组织处理等方式快查快处,促进问题有效解决。坚持巡察重心下移,县委巡察组要把“四种病”39种表现形式作为巡察重点,发挥利剑作用,着力形成震慑。

(四)严肃责任追究

从严执行《问责条例》,对专项整治中“四种病”得不到有效解决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和党建工作成效的;该发现问题没发现的,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脱贫攻坚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脱岗离村、工作不实、影响不良的;不能按时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一问到底,绝不姑息。

(五)强化结果运用

将开展专项整治与落实“三项机制”有机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与基层组织建设七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与省委“四位一体”部署和市委“五个五”党建工作有机结合,与纪律作风再教育再整治活动有机结合,与重点项目建设、城镇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制定“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考核实施办法,尤其要把脱贫攻坚异地移民(脱贫)搬迁作为落实“三项机制”的关键点、突破口、责任田,努力形成“能者上、干者容、庸者下”的鲜明导向,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名单附后)。各镇(办)、县直各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领导抓、抓领导、抓责任、抓督查、抓问责,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

(二)形成工作合力。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搞好统筹协调,加强沟通联系。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组织、人社、扶贫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协作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统筹推进工作。专项整治的根本目的是要通过实施党建引领,转变干部作风,推动脱贫攻坚。各级各部门要把专项整治和作风建设再教育再整治有机结合,明确各自不同对象和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全力抓好落实。要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干部管理“三项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激发各级干部谋发展促发展的新动能新活力,做到集中整治与各项中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两提升,努力推进全县各项工作实现追赶超越。

(四)全面抓好落实。从现在开始,未经县委、县政府审批的全县性会议一律停止、检查一律停止、考核一律停止,确保基层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工作抓落实,凡有违反者将严肃追究责任。各镇(办)和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县委要求逐级负责,全面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山阳县“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名单

附件

山阳县“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国瑜 县委书记

副组长:袁良善 县委副书记、县长

李超鲲 县委副书记

张卫军 县委副书记

曹艳萍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闫亚军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李 伟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孟随善 县政府副县长

孙西平 县政府副县长

王 斌 县政府副县长

景小青 县委办主任

康明亮 县政府办主任

程念峰 县委办副主任、县委调研室主任

韩宝定 县委督查室主任

李 锋 县纪委副书记

史小涛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非公党工委书记

权 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 博 县人社局局长

程先智 县扶贫局局长

袁四海 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张卫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孟随善、景小青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李锋、程先智、史小涛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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